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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河南专员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河南省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4-04-0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近期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强调:“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础,而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是农田水利。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该项政策将有益于平衡区域间自然和经济条件差异,着力解决中西部地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足。现将河南省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统筹资金)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统筹资金政策引导效果初步显现

        (一)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持续增长。在影响粮食生产的光、温、水、土、肥、种等要素中,水的增产效用最为突出,灌溉耕地的粮食产量通常是非灌溉耕地的2-4倍,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是实施粮食生产“保丰收、稳增长”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以来,中央财政对河南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水利支出由2010年的71.1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34.1亿元。2013年,在拨付河南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8.46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又拨付河南省中央统筹资金4.2亿元,相当于新增近3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量,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多万亩。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整合各类资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水电建设,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农田灌排渠系清淤等小型水利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13-2014年冬春河南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288.45亿元,农民投工投劳2.35亿个工日,出动机械台班644.03万台(套),完成土石方7.42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273.3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13.2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95.35万亩。

        (三)粮食总产量逐年稳步提高。在中央统筹资金的政策引导下,河南省还积极实施农业生产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2012年整合投入资金100亿元,启动实施高标准粮田建设“百千万”工程。随着多项粮食增产措施的实施,近年来河南保持了粮食稳步增产态势,2011-2013年粮食总产量分别达到1108.52亿斤、1127.72亿斤、1142.74亿斤,年平均增幅为1.5%,实现了连续10年增产,连续3年粮食总产量超过1100亿斤,用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1/10左右的粮食。在国际粮食生产不景气的情况下,为全国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

        二、完善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

        中央统筹资金补助政策的实施,已成为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及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作用,巩固粮食生产安全,着力解决当前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理顺产权关系。一是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护。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二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收取水费弥补运营管护经费不足,促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三是研究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参与水利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四是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抗旱服务队、防汛机动抢险队,灌溉试验站等专业服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二)整合涉水资金,形成有效合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效益不减、整合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级统筹,促进各项涉农涉水资金整合使用,形成政策合力,提高资金的规模效益。可选择部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区(片),通过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等方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以项目工程为基点,带动和辐射全局,形成规模,整体推进,以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样板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例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77项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农业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发展类、扶贫开发类三大类进行分类整合,其中省政府是资金整合责任主体,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是资金使用的实施责任主体。同时,还将建立省级层面涉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资金整合有序进行。

        (三)加大投入力度,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和全社会联合办水利的路子,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户投入为补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方面积极加大中央统筹资金等财政资金投入,发挥公共财政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通过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鼓励民间、金融等其他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等靠要”思想抬头等问题,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时引入竞争机制,对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优先支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安排有机结合,完善项目竞争立项办法,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四)狠抓施工质量,强化监督检查。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理念,切实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质量。一是完善质量体系,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督下的项目法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的质量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质量监督。二是强化质量检测,特别要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的专项检测,确保农田水利设施不出现质量问题。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堵塞程序漏洞。同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稽查等部门应形成监管合力,采取专项督察、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确保农田水利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