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鄢陵县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3-10-22
一是完善资产登记制度。企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账外财产等要建立相应的明细台账进行逐一登记;企业要定期对各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上报县国资局审批后再作相应账务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二是加强资产保护和维修。企业要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和维修;由上级拨付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的维修、新建项目完工后,企业要根据实际支出、工程决算书及验收报告等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是要严控资产处理。企业不得擅自对外承包或出租、出售其使用的资产,确需对外承包或出租的资产要事前报经县国资局批准、确认,并签订规范合同,否则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