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市财政部门多措并举推动产业集聚区争先进位
发布时间:2012-02-26
一是2012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产业集聚区资金,专项用于产业集聚区年度考核奖励。二是争取省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金、产业集聚区财政奖励资金、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制定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规范提升方案,通过增加经营性资产、参与盈利性项目投资、建立健全偿债机制等措施,做实做强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四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外、BT、BOT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增强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五是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优势,指导和帮助各县区投融资平台做好规范提升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积极帮助各县区投融资平台做好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