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层次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发布时间:2012-01-04
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财政局按照源头控管,应缴尽缴,规范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一是明确征管措施,建立统一征管体系,即统一财政账户,统一使用原则;二是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国有资产收益后,必须全额并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三是对各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经上缴单位申报,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同意后,安排上缴单位使用;四是要求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不得在上缴前截留和就地坐支,否则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