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趣看365app下载_365bet现场滚球_365现在还能安全提款吗市财政局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31
许财监〔2015〕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5〕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5〕1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监〔2015〕7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有关县(市、区)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事中检查。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采用上下联动的方式,所有县(市、区)必须进行自我检查,在些基础上,重点抽查2个县(市、区)。
(二)检查方式。市财政局组织成立2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并抽调财政监督、预算、国库、委派中心等部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具体检查人员名单附后)。
(三)检查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3月30日为各县(市、区)自查阶段;2015年3月31日-4月25日为重点抽查阶段。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全面了解掌握有关县(市)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计和统筹使用情况,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含从2015年起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是否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是否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对于不应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支出,是否违反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2013年以来结转资金是否执行进度缓慢,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是否按要求统筹用于规定领域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应调入而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情况。调入的基金是否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以及2014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是否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问题。
(三)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情况;2013年以来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使用时用途调整情况。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及用途调整情况是否按规定汇总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四)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结转资金执行进度情况,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是否按规定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统筹使用的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
(五)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预算周转金设置情况,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金额。是否存在超过法定额度设置预算周转金,是否按规定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等。
(六)其他情况。包括收入缴库管理情况、偿债准备金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是否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是否存在虚列收入和支出问题。是否违反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新设各种形式的偿债准备金,原已设立的各类偿债准备金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及其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制定盘活各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检查处理原则
按照“谁检查,谁处理”的原则,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资金按照资金拨付渠道予以收回。具体处理工作,待财政部明确统一处理口径后,省、市分级下达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拟定详细计划,深入开展检查。
(二)夯实基础,提高检查质量。各检查组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检查程序,确保工作底稿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做到依法依规行政、秉公办事,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
(三)优化方式,坚持查调并重。在全面摸清各地存量资金清理情况的基础上,要及时发现和充分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并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完善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对策建议,撰写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
(四)严守纪律,加强沟通配合。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建设要求,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切实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全面总结,按期完成任务。4月23日前,各检查组应将检查报告(含附件)、调研报告、重大典型案例等材料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在财政部统一处理口径明确1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抄报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
联系人: 张 森 0374-2676416
附件:1、河南省财政存量资金违规问题统计表
2、趣看365app下载_365bet现场滚球_365现在还能安全提款吗市财政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分组表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