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审中心文明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4-12-08
为创一流队伍、创优秀业绩、创文明科室,树立评审中心廉洁、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结合评审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评审中心文明服务五项承诺,请大家予以监督:
一、廉政勤政,按章办事,简捷高效,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二、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你好,评审中心),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搪塞敷衍了事。
三、文明办公,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回复;超出职责范围的,经请示、咨询、沟通后及时答复。
四、廉洁自律,不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任何名义组织的宴请活动;不收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占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车辆、通信器材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在工程预、决算审核过程中,为亲友提供便利。
五、以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维护投资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节约政府投资,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宗旨。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评审任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外聘工作人员: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没收非法所得,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再次违反者没收非法所得,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予以除名。正式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举报电话:267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