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许财购[2012]3号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豫财购〔2012〕4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政府采购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以“强两基、促提升、谋发展”为主题的“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坚持持续求进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双基”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依法规范运作,扩大范围规模,提高效益效率,努力在政府采购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政府采购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政府采购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在持续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动规模效益得到提升、监管水平得到提升、能力素质得到提升、工作效能得到提升。通过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促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一般预算支出的13%以上,节约率达到10%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扩大范围和规模,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益
巩固和推动货物类采购项目稳步增长。切实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积极探索通用类货物批量采购,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实行区域联合采购,形成“团购”优势,取得规模效益。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管理。以预算执行监督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监督为切入点,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采购工作。
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完善会议和公务接待、公务印刷、车辆维修、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管理,进一步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在2011年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政府采购立法工作,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2年颁布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行政。
切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具体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审核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公示制度;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提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新出台制度落实情况的宣传和执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切实将预留份额、评审加分、降低门槛、公开信息、承担分包、资金支付等要求落到实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在省级和郑州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加大信用担保业务的宣传和推介,搭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融资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积累试点工作经验,为明年在全省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奠定基础。
促进节能减排。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帮助和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加大绿色采购力度,认真落实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绿色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采购比重。
鼓励购买国内产品。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机制,建立审核公示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国货意识,支持国内企业和产品。
(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尽量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组织推广实施技术力量,为推广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研究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功能。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使用力度,信息公告、专家管理等关键功能模块必须在全省强力推广,进一步扩大其它功能模块的推广普及范围,以网络化、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升级改造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联互通。
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跟踪督查和评估,重点检查供货情况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全面掌握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引入网上竞价机制,严格控制价格虚高,切实降低采购价格。
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专家咨询评审机制,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实现不良记录信息全省共享。
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结合政府采购重大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焦点等具体问题,每个省辖市和直管县至少确定一个研究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挖掘政府采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提出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政策建议;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效和法规制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
(五)加强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基层政府采购监管和运作水平
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研究建立促进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或措施,大力推进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省辖市财政部门要把指导所辖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经常性指导机制,组织座谈交流和考察学习,促进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辖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对照先进找差距,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上台阶。
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县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要切实解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问题,按照职能分开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创新管理模式和思路。针对县级市场小、资源少等问题,探索采取区域联动、上下互动等模式,实行跨县域联合采购或者以市带县采购,实现共同发展。建立完善全省专家库、代理机构库和供应商库,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依托,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特别是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培训,普及政府采购法规知识,树立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大规模开展从业人员轮训,提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力,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能力和评审质量。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扎实推进“两转两提”,加快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思路。强化务实发展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谋务实之策,说务实之话,办务实之事,求务实之效,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力戒形式主义。树立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服务的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廉政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权力运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的廉政建设。发挥政府采购制度源头治腐作用,建立政府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阳光采购、廉洁采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廉洁准入制度,逐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三、工作要求
(一)着眼于“促提升”,精心组织求实求效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多着眼于提升,在转变中提升,在创新中提升,努力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着手于“强两基”,夯实基础持续提升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作的提升需建立在牢固坚实的基础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基础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对每项工作列出题目,逐个研究解决,牢固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精确、细致、深入地实施管理,夯实基础打好根基。切实抓好基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监管、依法运作水平,破解基层政府采购工作难题和瓶颈,规范采购行为。
(三)着力于“谋发展”,勇于创新科学发展
目前,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正处于进一步深化的攻坚阶段,必须坚持持续提升、科学发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落脚点是“谋发展”。各地财政部门要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大胆改革创新,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突破。同时,要注重与财政其它改革的协同推进,兼顾发展效益和效率、速度和质量,构建和谐采购,推动科学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