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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称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8-26
根据财政部要求,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试题本和答题卡的对应栏目中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下相应的信息点。每张答题卡都要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座次号,填涂对应的信息点。
2、将试题本左上角“条形码”揭下,平整粘贴到答题卡中指定位置“条形码粘贴区”,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3、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相应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否则答案无效。
4、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字体工整、笔迹清楚,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本上答题无效。
5、保持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
6、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除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外,对其违纪行为记入河南省会计人员诚信信息系统,并通知违纪考生所在单位。
7、对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考试须知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只准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4、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5、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相互交谈,禁止以任何方式获取他人答题内容。
7、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8、考生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因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10、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