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动态
财政监督工作坚持“四结合四提高”
发布时间:2011-05-24
一是与上级工作要求相结合,提高财政监督水平。继续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改革,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和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不断拓展财政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确保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与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加强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县级部门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实施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积极做好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与非税收入征管相结合,提高非税稽查质量。以推进“非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针对非税收入特点,有选择性对收入量大、涵盖范围广、政策性强的单位和部门开展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稽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与“小金库”治理相结合,提高专项治理成果。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前段治理成果,选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