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关于开展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8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许人社考试〔201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设置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同时征订经济专业考试用书。
报名地点在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人社局窗口。
五、报名办法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
先由报考人员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交费后领取并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然后进行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名表。
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共计92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填写报名表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三)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五)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六)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河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在2009年、201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本年度的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单位: 报名序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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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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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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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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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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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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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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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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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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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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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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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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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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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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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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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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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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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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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级别代码:3━中级;4━初级
专业代码:01━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09━金融 10━保险 11━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 16━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所学专业:填“相同”、“相近”“不同”或“其它”。